| 山东省高青县残疾人刘树红荣膺2009“感动淄博年度人物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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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高青县残联
发表时间:2010-01-28 发布人:山东省高青县残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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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高青县残疾人刘树红荣膺2009“感动淄博年度人物” 近日,高青县残疾人刘树红荣膺2009“感动淄博年度人物”,这是他继2009年4月被评为“淄博市道德模范”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。 刘树红现年40岁,是高青县树红运输有限公司经理。8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身体重度残疾。但他身残志坚、不向困难低头,发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坚持自主创业,开出租,摆地摊,经营小饭馆, 2005年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,成立了高青县树红运输有限公司,事业不断发展,年创利税300万元。同时,他发扬中华民族“仁者爱人”的美德,热衷于公益事业,经常扶弱济困: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、帮助孤寡老人修缮住所、为贫困小学生赠送衣服和书包,2009年春节前,又一次特意为青城镇敬老院的老人们送去价值2000元的牛奶、火腿肠、方便面等。刘树红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,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。 刘树红用乐观向上、不畏艰难的生活态度,向社会展示了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和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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